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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影《夜行動物》取自於故事裡面的小說名稱,但原作小說卻抽離於此,小說英文原名則是《Tony and Susan》,小說裡面的湯尼,小說以外的蘇珊,好像是兩個人,但其實是一個人,福樓拜寫過《包法利夫人》,用繁複的細節來闡述包法利夫人的情慾與憂慮,小說作者奧斯汀萊特則換了一個方式來描寫他的「蘇珊夫人」,從裡到外,我們都更看清楚這個脆弱又悲哀的女人,她離不開愛人,但她卻始終沒有教導自己如何去愛。

艾德華(傑克葛倫霍 飾演)稱呼蘇珊(艾美亞當斯 飾演)是夜行動物,一開始我還以為夜行動物是源自於她喜歡晝伏夜出,但電影看到後來,卻又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,更正確來說,她在自己的心裡藏著一個黑夜,沒有人知道,當她急於想要找出自己的慾望時,毫無掩飾,將自己的脆弱傾斜而出。艾德華清楚看見蘇珊的脆弱,正如蘇珊也看得見他的易感,他們懷念起德州的美好陽光,卻又在紐約的飄雪冬夜裡相會,愛是溫暖一個人最快的方式,因為浪漫,他們相戀。

蘇珊不想成為母親,也因此她背叛了自己家庭,決心與艾德華結為連理,即便勢利的母親如何反對,她依舊故我,然而當她與艾德華結婚時,卻又選擇殘害生命去墮胎,然後愛上外遇對象,她選擇了現實,忘了當初的自己。

那麼艾德華的小說《夜行動物》裡面在寫些什麼呢?

在艾德華的故事裡,湯尼(傑克葛倫霍 飾演)的家庭並不算特別和睦,女兒總是喜歡低頭滑手機,當他遇及路邊的一行惡煞時,他也會感到恐懼,即使他知道那並不對勁,但他決定得過且過,讓這群惡煞做出他最不想看到的事情,讓他家破人亡,湯尼錯了嗎?湯尼沒錯,但卻因為他的脆弱,讓他承擔起此生最悔恨的憾事,如果我願意以性命一搏,是不是結果可以不一樣?

以通俗小說為體,故事裡面不乏露骨的暴力,槍械子彈與髒話齊飛,對比現實生活中拘謹的時尚境界,兩個世界,但誰比較兇惡,卻也沒辦法給出答案。

湯尼與即將退休的警長安德斯(麥可夏儂 飾演)之間,那一種瀰漫著過氣西部牛仔的況味,時不我予,卻又想要復仇,恨一個人太簡單了,但相對來說,愛一個人,反而是一件很難的事。湯尼努力壓抑情緒,直至安德斯警長大開殺戒之後,才引發他的崩潰情緒,他不停叩問「為什麼?」是對自己生命的憤怒慨歎,回應現實世界,也是艾德華想對蘇珊所說的話。

一個人離開,意謂著總有一個人要留下來,獨自品嘗這些回憶。

那一個躲藏在暗角的夜行動物是誰?是明知丈夫有外遇且工作不順遂卻又強忍著這一切的蘇珊嗎?還是藏在小說裡面,鎮日蟄伏在德州沙漠,渴望為妻兒復仇的湯尼?為愛所傷的人總是最悲哀,需要一個同病相憐的證明,只要一個人就好,這樣就可以證明我並不孤單。

湯姆福特是前Gucci總監,心思幽微,早在《摯愛無盡》以及這部電影裡面,他就展現過敏銳易感的創作神筆,《摯愛無盡》的喬治像是他,《夜行動物》的艾德華也就是他,湯姆福特選擇這兩本小說改編自電影,必定有其感動之處,我們會以什麼樣的方式,來展現出對這個世界的愛與恨呢?湯姆福特這一回在《夜行動物》裡面所展現的便是無止盡的痛苦,才能昇華提煉出一些些天真的愛意。

有人認為《夜行動物》的結尾,當看完小說的蘇珊決心再見艾德華一面,她體會到自己的傷痕累累,也體會到當年艾德華的痛苦,她想要再見艾德華一面,但艾德華卻爽約了,獨自留下她一個人在高級餐廳,穿著華服,滿臉愁容,並得知那個曾在她生命中佔據最多位置的人,從此以後再也看不到了。

那是復仇嗎?

不,我不認為是。我反倒覺得那就是一種同病相憐,相較於艾德華將情緒投射給湯尼,湯尼也將情緒告知給身為讀者的蘇珊,曾經擁有的回憶,此刻重新復甦,當年不由自主變得越來越像母親一樣勢利的蘇珊,終於找回對愛的憧憬與感動,原本是從天真浪漫的女兒,化為現實勢利的母親,但如今,她洗盡鉛華,又回到了女兒,又懂得了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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