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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終究得學會,如何用一句「再見」,取代掉千言萬句的我愛你。

趙婷執導的《游牧人生》敘述的是芬恩(法蘭西絲麥朵曼 飾演)從有到無的浪跡旅程,中年婦女喪偶又失去工作, 突然一無所有,已經沒有了制式化的工作,該怎麼填補日子?原來人生是從放棄的那一刻,才真正開始的,芬恩原本以為循規蹈矩的生活,才開始要有了改變。

這是《游牧人生》的迷人之處,從一開始的中年婦女頓失所依,芬恩從置物櫃裡拿出自己的生活用品,盡數放置車上,抱著亡夫的工作服哭泣,都說人老了,不知不覺就連下半場都進行大半,突然忘了把靈魂安置在哪裡,所謂的「找自己」是輕狂年少的權利,芬恩該如何去重新拾起自己的碎片?

而當你認為這是對於美國資本主義的批判時,趙婷又運用溫煦的鏡頭,陽光緩緩灑落在荒蕪寸草不生的黃土原上,每個人慵懶躺在自己的廂型車旁,交換從前的故事,他們是經濟主義的受害者,卻又拒絕被打倒,芬恩是其中之一,為了維持基本生計,過著一邊打工一邊旅行的生活,在艱苦的過程中,認識了許多過客,他們相互餵養孤獨,有時想要停下來了,卻又發現甘於這樣的漂泊,有男人愛上這樣真誠的她,想與她共度餘生,她的姊姊希望她停下腳步,回歸住家生活,每天睡同一個房間同一張床,見同樣的人,做同樣的事,然後安心走向結局。

芬恩始終拒絕。

為什麼?

電影沒有批判,畢竟透過攝影師喬書亞詹姆斯理查茲的鏡頭,我們就有了答案,芬恩每天早晨走出廂型車,緩步走過荒野,在廣袤的天地裡大口呼吸,伸展手臂彷彿就能推開天空與地面,有時風雨來了,芬恩躲在車裡面,透過窗戶試探外頭的雨水,感受到安靜寂寞的魅力,有時沐浴在金黃色的陽光下,很久了,也不需要任何動作,有時候站在海邊,嗅聞著鹹濕的風,輕拍上自己的臉,消亡與繁殖就在一瞬之間,世界會這樣下去,你所做的,就是置身其中。

芬恩有很多留下來的機會,像她所說的,我不是沒有家,我只是沒有房子,世界是她的家,探索即是一種流浪,於是所有的敘事到她身上,都沒有意義,光是一個苦笑或是點頭,芬恩就能獨立其外,為我們講述生而為人,在遭受百折千催之後,怎麼可能每一分每一秒都只有一個故事,沒有一個人能用好或壞來概括,只是活著,就是活著。

這裡沒有貧窮、邋遢或是遺棄,僅是電影的開頭,《游牧人生》很快就進入直接的敘事,我們也隨著芬恩的腳步,一樣在尋找家,走在路上,偶爾會有人相伴,沒人知道會到哪裡去,芬恩的背影終究有如具體化的詩句,沉浸進無邊無際的山巒與海岸。

家在哪裡呢?

《游牧人生》與我們共享這個問題,卻用悠緩的影像紀實,帶領我們見到不同的人,有嚮往自由的嬉皮,有戰後創傷的老兵,有罹癌多年且眷戀大自然的老婦,在篝火邊,我們相遇,用一兩句話簡化我們的自身,天一亮,說了再見,我們路上見。

告別與相遇,形成了同義詞,從這樣看來,「家」的意義則更有了流動性,我們在不斷的旅行漂泊中,從中提煉出屬於自己的隨遇而安,這與游牧文化相互輝映,我們如今就像水一樣,去迎接各種變化,自己移動自己的身體,像是搬家,體會到快樂與悲傷都是轉瞬即逝,而這也許是「宿命論」最為浪漫的解釋了吧。

《游牧人生》是對於生死、流離的一次視覺壯闊體驗,同樣是對於現今面臨全球動盪世代的一次回應,我們活得這麼迷亂與奔忙,每個人都不知下一步要去哪裡,於是我們有了家,裡面存放著我們所愛之人,《游牧人生》則在面臨此項命題時,跨越創作者與觀眾之間的情感界線,我們終究會成為自己寫下的一首詩,我們會一直在路上,遇到每個我們愛或恨的人,進入別人的回憶,有一天連回憶都會變得模糊,都偶遇的那一瞬間,總是如此美好,不是嗎?

就像芬恩再度遇到年輕的德瑞克,德瑞克想寫信獻給遠在家鄉的女友,芬恩回應自己婚禮上的誓言,那是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的第18首。

「我怎麼能夠把你來比作夏天?
你不獨比它可愛也比它溫婉:
狂風把五月寵愛的嫩蕊作踐,
夏天出賃的期限又未免太短:
天上的眼睛有時照得太酷烈,
它那炳耀的金顏又常遭掩蔽:
被機緣或無常的天道所摧折,
沒有芳豔不終於彫殘或銷毀。
但是你的長夏永遠不會彫落,
也不會損失你這皎潔的紅芳,
或死神誇口你在他影裡漂泊,
當你在不朽的詩裡與時同長。
只要一天有人類,或人有眼睛,
這詩將長存,並且賜給你生命。」

總會有人對你念最優美的詩。

我們路上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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